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生社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3-07浏览次数:10

各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连师专委〔2020〕38号)和《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核算与考核办法》(连师专〔2019〕113号)相关文件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学生社团评优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十佳社团”评比

1.评选对象:经校团委备案并通过2023年度审核的学生社团。

2.评选条件:

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学生社团,没有违纪违规记录;

2)社团工作制度完善。严格按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3)年度中能够围绕社团宗旨开展有特色、有影响且主题鲜明的社团活动;

4)内部管理状况良好,凝聚力强,有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

5)年度的社团活动在校内外反响较好,并取得一定成绩;

6)代表学校参加校级及以上级别评优评奖的社团同等情况下优先参评;

7)上报材料无弄虚作假情况。

)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评比

1.评选对象:经校团委备案并通过2023年度审核的各学生社团的校内指导教师。

2.评选条件:

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

2)工作投入,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方法得当;

3)热心于社团指导教师工作。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按时参加学校及业务指导单位召开的社团指导教师工作会议,关心社团发展;

5)对学生社团工作有深入研究成果者优先考虑;

6)指导社团学生获奖者优先参评。

)学生社团“优秀社长”评比

1.评选对象:经校团委备案并通过2023年度审核的各社团的社长。

2.评选条件:

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学生社团的社长,没有违纪违规记录;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道德情操好;

3)学习刻苦,成绩良好,综合成绩在班级前50%;

4)社团活动参与度高,工作能力突出;

5)认真负责社团的工作,较好地完成校团委交给的任务,勤于思考,敢于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本人或所在社团荣获校级及以上相关奖项者优先参评;

7)上报材料无弄虚作假情况。

“十佳社团”现场展示

(一)时间

3月15日下午3:30

(二)地点

大学生活动中心

(三)流程

1.社团负责人2:30到场拷贝PPT;

2.社团负责人现场按照顺序进行展示展示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PPT演示)

3.评委问答3分钟。

三、材料报送

1.参评2023年度“十佳社团”的学生社团,将申请表(附件1)、现场展示PPT、2000字社团年度总结报告的电子版于3月12日下午4点前打包(文件名:社团名称+十佳社团现场展示)发送至邮箱 2234004766@qq.com

2.参评2023年度“优秀指导教师”(附件2)和“优秀社长”(附件3)的教师和学生,于312下午4点将相应附件的电子版打包(文件名:社团名称 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社长发送至团委邮箱lygsfgqt@163.com

3.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3月12日下午4点前报送至团委办公室(玖兴楼A105)。

 附件1:2023年度“十佳社团”申请表.docx

附件2:2023年度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docx

附件3:2023年度“优秀社长”申请表.docx

附件4:学生社团评优工作评选标准及细则.docx


 

共青团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43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