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思想政治引领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组建2025级学生团支部及委员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25级全体班级
二、组织设置和支部委员会构成
1.凡有团员3人以上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2.有团员7人以上的团支部,应当设立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团支部委员会应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必要时可设副书记、纪律委员等。
3.团支部委员会成员须为共青团员或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政治上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不动摇,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刻苦、工作认真、作风扎实、成绩优良,善于联系学生,具有奉献精神。
4.各团支部依据实际情况,组建包括团支部书记在内的不少于3人的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基本职责(见附件1)。
三、支部委员会的产生
(一)召开团员大会开展选举工作
团支部按照基层团支部选举规则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
基层团支部选举规则:团支部委员会由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由团员大会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新成立的团支部由班主任或辅导员主持,当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宣传动员、自荐报名、竞选演讲、民主选举等程序有序开展。
(二)召开第一次团支部委员会会议
团员大会结束后,由新当选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第一次团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支部委员分工和工作计划。
(三)报告选举结果
各支部及时将团员大会选举结果以及支部委员分工结果报所在学院分团委批准。
(四)学院分团委审批
学院分团委要会同相关班主任、辅导员研究支部选举结果,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团支部。同时,将新当选的团支部委员会成员设置成“智慧团建”团支部管理员。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分团委完成团支部设置调整、换届选举后,及时汇总填写《连云港师范学院2025级基层团支部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在9月29日18:00前将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lygsfgqt@163.com。
联系人:陶醉联系电话:81013763
附件1:连云港师范学院团支部委员基本职责
附件2:连云港师范学院2025级基层团支部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连云港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