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指导教师变更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9-09浏览次数:10

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管理,加强学生社团骨干队伍建设,保障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及指导教师变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团换届

(一)换届时间

20259月9日至15

换届要求

各学生社团须在校团委、业务指导单位及指导教师的共同指导下开展换届工作。社团应提前将拟定的换届时间报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备案,经批准后,在社团管理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未按规定程序私自换届的,其结果视为无效,相关系统信息不予更新,并将影响该社团年度审核结果。

主要负责人任职要求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思政类、公益类社团负责人需为中共党员发展对象,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近学年无不及格情况,且学业综合排名为班级50%

4.熟悉社团运作及活动流程。换届过程中,社团管理部将组织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内容涉及社团管理及活动组织等方面,并参与部分投票评议;

5.社团负责人换届事宜应提前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最终候选人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确定;

6.因实习或其他特殊情况社团负责人长期不在校的,可推选代理负责人,后续须按规定完成换届程序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予以正式任命,否则另行选举;

7.换届结束后设半个月考察期,考察不合格者将重新组织选举

材料提交

考察合格的社团负责人填写《连云港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变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于9月26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玖兴楼A105),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1286512597@qq.com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变更

(一)变更时间

20259月9日至19

任职条件

1.原则上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相关的专业背景,热心学生工作,乐于奉献,关心学生成长

2.思想政治类及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3.每名教师最多指导2个社团,每个社团最多配备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聘期1年。聘期内原则上不予变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须经业务指导单位同意,并向校团委提交申请,按规定程序解聘和重新聘任。

(三)注意事项

1.连任的社团指导教师需填写《连云港师范学院社团指导教师个人申请表》(附件2)和《连云港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确认书》(附件3);

2.新申请担任指导教师,需填写《连云港师范学院社团指导教师个人申请表》(附件2)、《连云港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确认书》(附件3)及《连云港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变更申请表》(附件4)。

(四)材料提交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变更的纸质材料20259月19前,经业务指导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玖兴楼A105)电子版(文件名:xx社团指导教师变更材料)同步发送至校团委邮箱:1ygsfgqt@163.com。

考察合格的社团负责人须填写《连云港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变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经签字盖章后,于9月26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玖兴楼A105),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1286512597@qq.com


附件

1.连云港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变更申请表

2.连云港师范学院社团指导教师个人申请表

3.连云港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确认书

4.连云港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变更申请表



共青团连云港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599

附件1:连云港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变更申请表.docx附件2:连云港师范学院社团指导老师个人申请表.docx附件3:连云港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确认书.docx附件4:连云港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变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