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校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3-1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分团委:

为加强我校共青团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校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2024年度在“智慧团建”系统已进行团籍认定并注册的共青团员、团支部,符合评比条件者,均可申报,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关于党员与团员的关系:根据《团章》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1.优秀共青团员

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经常参加志愿服务。人选年龄须在14至28周岁,团龄在一年以上。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立足本职岗位,讲理想、讲奉献;学习勤奋,成绩突出。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专业文化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2/3;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2.优秀共青团干部

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思想、能力担当、作风自律强,能够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从事团的工作年限不少于1年。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以参评“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不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

3.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

仅各班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可申报。严格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等团的基层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团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担任团支部书记满一年以上,工作开拓创新,所在团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本支部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4.五四红旗团支部

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落实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团支部工作有活力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二、评选程序和要求

此次申报工作要在各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各学院分团委负责。优秀团员的评比应由学院团支部民主推荐,分团委审核,经各学院党总支同意,报校团委审批。

请各学院分团委于3月24日前将各类别的申报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文件名:“学院+校‘两红两优’材料”)发送至lygsfgqt@163.com,纸质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玖兴楼A105)。

联系人:陶醉

联系电话:81013763

附件1:各学院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分配

附件2: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3: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汇总表

 

共青团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