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青年优秀志愿者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志愿者弘扬志愿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我校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我校全体在校学生,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1989年1月1日出生)
二、推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服从党的领导。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学生志愿者需满足志愿服务系统注册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前,志愿服务系统记录总服务时长在200小时以上,近1年记录时长在120小时以上。
4.学生志愿者要求2023-2024-1学期综测排名位列班级前50%,2023年度无挂科。
5.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表现优秀、能起到带头作用,能较好体现志愿者形象,对志愿者服务有突出贡献。
6.违反校规校级、受过学院和团内处分、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者,不予推选。
三、推选方法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各学院、部门要将评审合格的评选对象在本级进行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加盖公章报送校团委。校团委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将评审通过的参评对象在校园网公示。
四、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部门要精心组织,深入挖掘,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确实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优秀青年志愿者推选上来。
(二)各学院、部门要切实做好审核工作,对所推荐优秀青年志愿者的真实性负责。
(三)报送材料要求:
1.附件一、附件二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文件名: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打包,于2024年4月23日之前提交至校团委邮箱:lygsfgqt@163.com。
2.纸质版材料盖章后,于4月23日下班前送至团委办公室(行政楼A105)。
请各学院、部门严格对照推选条件和具体要求报送相关材料,无适合条件的可以少报或不报;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逾期报送的,不予参评。
五、名额分配
序号 | 学院 | 学生名额 |
1 | 初等教育学院 | 30 |
2 | 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 | 67 |
3 | 文学院 | 29 |
4 | 美术学院 | 22 |
5 | 海洋港口学院 | 26 |
6 |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30 |
7 | 外语与商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31 |
8 | 体育学院 | 14 |
9 | 校团委 | 52 |
10 | 青年教师 | 若干 |
联系人:陶醉
联系方式:81013763
附件1:“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表
附件2:“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汇总表
共青团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