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十佳歌手比赛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11-18浏览次数:44

各学院分团委:

  为展示我校办学110周年风采,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展现青年学生的青春风采和艺术才华,决定开展我校办学110周年成果展示系列活动之校园十佳歌手比赛,现将具体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放歌,百十风采

二、报名条件

具有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的在校生;思想积极进步,综合素质高;具有一定歌唱水平

三、参赛形式

个人参赛竞赛分为专业组非专业组。音乐教育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为甲组,其他专业为乙组。

四、歌曲选择

不限歌曲类型、演唱方法。要求歌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旋律充满正能量。歌曲长度在3-5分钟,自备伴奏,允许有乐器伴奏、伴奏带等,要求伴奏消音干净,无人声。

五、赛程安排

(一)院级初赛

由各学院分团委做好院级十佳歌手初赛选拔、推荐工作。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前

2.相关要求:

1)各学院分团委于11月25日上午下班前完成院级初赛,汇总所有参赛选手的《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初赛报名表》(附件1)和《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报名表汇总表》(附件2)发至团委邮箱:lygsfgqt@163.com;

2)各学院分团委至少推荐3名以上同学参加乙组复赛,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分团委至少推荐10名选手参加甲组复赛。

(二)校级复赛

1.时间:2024年12月3日(暂定)

2.地点:绍曾楼二楼音乐厅

(三)校级决赛

1.时间:2024年12月5日(暂定)

2.地点:绍曾楼二楼音乐厅

六、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晋级后不能变更,提交曲目不能随意更改;晋级决赛选手歌曲曲目可沿用复赛曲目,也可以按要求重新选曲。

2.参加复赛和决赛的选手应在比赛前至少1天将歌曲曲目、伴奏音频、PPT背景发送至邮箱2228130600@qq.com。

3.选手服装要求大方得体,展现青年学生积极、健康、青春、向上的形象。

七、奖项设置

评选校园十佳歌手、最佳人气奖、最佳潜力奖、优秀奖等若干奖项,颁发证书及奖品。

联系人:陶醉,联系方式:81013763

附件1:《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初赛报名表》

附件2:《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报名汇总表》

附件3:《初赛评分表与评分细则》

共青团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1: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初赛报名表.docx附件2: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报名汇总表.xlsx附件3:初赛评分表与评分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