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3〕13号)和《江苏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校团委审核,拟推荐艺术表演类9件、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2篇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1个(详见附件)参加省级展演和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校团委、纪检室反映相关情况,电话:81013763、85817772。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0日
附件:江苏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校内评审结果公示.xls
共青团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