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23年下半年团费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12-0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分团委:

按照《团章》规定,缴纳团费是团员的义务。切实做好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对于加强团组织建设、增强团员意识、保障团活动开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团组字〔2020〕3号)等相关规定和团市委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23下半年团费收缴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范围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级、20222023全体共青团员,智慧团建中的教师团员

二、缴纳标准

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团费。学生团员每月按0.2元缴纳有收入团员每月按3元的标准测算。

三、缴纳时间范围

2021级共青团员缴纳20237-12月团费(共6个月)

2022级共青团员缴纳20237-12月团费(共6个月)

2023级共青团员缴纳20239-12月团费(共4个月)

2023年下半年新发展团员:2023年12月团费(共1个月)

教师团员缴纳:校团委另行通知

四、完成时间及缴纳方式

请各学院分团委即日起开始收缴团费,于1215日前将团费统一交至学校账户(户名: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账号:110702000900003189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连云港新区支行。)

五、注意事项

1.团费收缴需根据“智慧团建”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收缴,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校团委将对各学院分团委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

2.请在汇款时注明学院名称及事由。(格式:xxx学院2023年下半年团费)

3.缴纳完成后,以各学院分团委为单位,前往玖兴楼B105财务处领取收据教师团员团费交至行政楼A105团委办公室

4.收据为一式两份,一份交12月15日前至校团委A105办公室,一份由学院分团委自行保管,并在收据上注明:2023年度下半年xx学院xx级xx月—xx月团费。

 

联系人:赵昕      联系电话15261310404;

 

共青团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3年1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