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素质拓展学分警示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12-19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分团委:

请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见附件) 文件要求,统计2021级学生入校以来累计取得素质拓展学分情况,留存相关支撑材料,并做好毕业学分警示工作。

请于202312月31日(星期日)下午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各学院素质拓展学分B类的相关证明材料(活动证明照片截图及在校期间所获奖状照片),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校学生会发展考核部邮箱(2015899820@qq.com)。


    附件:《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

学生工作部         团委       教务处

202312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