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省委《关于推报2023-2024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省级候选人的工作提示》的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推荐,校团委组织校级评审,拟确定初等教育学院何玉存和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宋知倩两位同学作为我校2023-2024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省级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校团委、纪检室反映相关情况,电话:81013763、85817772。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3月1日
共青团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